南宁建设工程律师

-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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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拖欠工程款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添加时间:2025年4月21日 来源: 南宁建设工程律师   http://www.cqgclawer.com/

 梁媛,南宁建设工程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随着法治的进步,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了工程合同纠纷的问题,人们往往会选择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益,那么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这一问题又了解多少呢,工程合同纠纷起诉状需要写明一些什么事项呢加下来就让网站的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董事长,住xx市xx区xx街xx号楼xx室,邮编:xxxxxx 电话:xxxxxxxxxxx。


  被告:xxxxxx公司,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经理,住xx市xx区xx号,邮编:xxx 电话:xxxxxxxxxxx。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返还保修款62259、24元,延迟支付的违约金巧6694、12元;以上两项共计68953、36元;


  2、以上金额截至2007年8月15日 ,逾期支付,则以62259、24元为基数,按每日0、024%支付逾期利息;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建设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某地的某项目b区的1#、2#楼的外墙外保温及饰面装饰工程进行施工,工期为50天,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合同还约定工程款的5%作为保修款,保修期自竣工之日起18个月,项目最后的结算金额为1245184、72元,所以被告留存保修款62259、24,保修期至xxxx年xx月xx日。然而,过了保修期后,该项目并未发现质量问题,被告却以种种理由拒绝返还保修款。


  原告认为,被告拒绝返还保修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裁判。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发生的原因


  1、承包人没有资质,导致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况,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以至于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或者签订合同的承包人是挂靠经营,自己根本不具备承包工程的资格。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发包人或者业主要严格的对承包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免发生纠纷。


  2、拖欠工程款


  工程款拖欠也是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司法解释为了维护实际施工人的利益,规定了发包人对于欠付工程款的。因此在合同的订立时,当事人最好约定违约金,这样可以约束发包人或者分包人的行为。


  三、民事纠纷起诉书的相关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起诉状内容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建筑工程是一个重要的事情,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这一问题也是值得关注的,以上的内容主要是给工程合同纠纷起诉状提供了一个参考的范本,分析了可能发生纠纷的原因,更多关于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们。





拖欠工程款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在工程施工中,因为拖欠工程款导致的工程纠纷在生活中屡见不鲜,而当我们面临工程款被拖欠时,需要冷静分析,找到更好的解决处理办法。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拖欠工程款纠纷应该如何处理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拖欠工程款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打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要注意打电话的时候记得录音,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还可以通过挂号信的方法给施工方公司发催收函并留底,用来阻断诉讼时效。


  2、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可以经常去对方公司上门催收,老板可能会因为不堪打扰,然后就会把工程款还上。


  3、委托律师代为催收。如果考虑到自己不懂如何催收工程款或者精力有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4、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担保冻结对方资产。除了以上几种外,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还要提供担保冻结施工方的财产,以免对方公司转移财产。


  二、拖欠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权确定的依据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其中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三、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甚至超过两年,有的甚至达到十年之久。拖欠太久的工程款,承包商经常因法律意识淡薄或碍于情面怕影响与建设方的关系等原因而错过诉讼时效。


  在此有必要提醒: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


  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拖欠工程款纠纷应该如何处理的内容,由此可知,拖欠工程款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多种,包括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委托律师或是法院起诉等,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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