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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标串标处罚怎么规定的 项目招标具备的条件

添加时间:2022年1月9日 来源: 杭州建设工程律师   http://www.cqgclawer.com/

  曹晨程,杭州建设工程律师,现执业于杭州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围标串标处罚怎么规定的

一、围标串标处罚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223条以及其立案标准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即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6.本规定中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是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7.对于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需要追究刑事的,应予立案追诉。

8.本规定中的立案追诉标准,除法律、司法解释、本规定中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于相应的单位犯罪。

二、围标串标的其他责有哪些

行政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4、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指:

以行贿谋取中标;

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民事

串通投标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一般是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作出相应的赔偿。

围标的本质其实也就是相互之间串通投标,这样的行为在我国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之后依法追究行为人或者单位的刑事。若是还不能成立犯罪,但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行政,同时就围标串标行为造成的损失,作出相应的赔偿。

项目招标具备的条件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基本条件。

项目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的,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取得批准。依法招标项目的审批规定包括两个方面:

1、建设项目的本身有没有按照现行的相关项目审批管理制度进行审批、核准等手续,有没有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2、招标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申报了招标项目的审批程序并获得批准。

法律规定

按照《招投标法》第九条的法律规定,如果一个项目需要招标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招标项目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即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和落实资金来源是招标项目必须满足的两个基本条件。

按照《招投标法》第七条的规定,如果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范围、方法和组织形式的招标项目应当报项目审批机关审批的,审批部门和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确定的招标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报审批项目可行性报告中的必要内容

一个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是应当进行招投标的,需要依照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规定,将项目报送审批的时候应当在项目可行性报告中将下列几项内容加入进去:

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采购的具体范围;

拟投标的组织形式;自行招标的,应当按照《建筑工程招标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交书面材料。

采用招标方式,说明拟进行邀请招标的原因;

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必要的相关内容。

建设项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批准,报国务院批准;建设项目经国务院贸易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应当经国务院贸易主管部门招标批准。建设项目,应当报发展和改革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批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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